项目财务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2021年03月27日     浏览次数:670

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、规范项目组财务日常管理工作,强化项目成本管理,发挥财务在项目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,根据新《会计法》、和基金会《财务管理制度》的规定,结合项目组实际情况,制定本财务管理办法。

第一条 会计和出纳的职责 1、会计的职责:1)按照国家会计制度、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,依法组织会计日常核算、记帐、复帐、报帐,做到手续完备,帐目清楚。按期报帐,登记会计账簿,编制会计报表,及时上报总公司。

2)收集、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,提出管理意见,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

3)紧密联系项目组,准确核算项目的各项税费、成本及费用。

4)与项目组保持紧密联系,协助项目组和采购搞好项目管理,严把成本控制关。

5)按照经济稽核原则,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,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,考核资金使用效果,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。6)遵守职业道德规范,不得泄露项目组机密。

7)每月编制资金使用情况表,交项目经理审核。

8)完成经理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。

2、出纳的工作职责1)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,根据财务会计审核签字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,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加盖“收讫”“付讫”,并在登记后将收付款凭证返回会计。

2)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,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。3)严格支票管理制度,编制支票使用档案。

4)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、报帐工作。5)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。

6)遵守职业道德规范,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。

7)完成项目组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。

第二条、 财务部门的职责与权利 1、财务部门的职责:依法组织与实行项目组的日常会计核算,收集、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,提出管理意见,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。2、财务部门的权利: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、合法性与有效性,对于不真实、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,情况严重的上报项目经理。

3、财务部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。

第三条、财务日常工作办法1、项目组财务采取印鉴分管制度,出纳一枚,会计一枚,其中一人外出时,交由项目经理监管。 2、财务人员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、合法性与有效性,对于不真实、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,情况严重的上报项目经理。 3、对于发生的业务,应开具对口行业的正规发票,不能取得正规发票的,应由业务经办人到税务局开具税务发票,特殊情况的经项目经理同意后,由财务办理。4、发票正面必须注明:日期、单位、货物名称、数量、单价、金额、收款人,并盖有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。5、发标反面必须注明:事项、经办人、证明人、验收人或在发票粘贴薄反面注明事由,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报帐手续。

6、大额购买材料、办公用品等,须填写《申购单》,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。

7、职工医疗费用原则上不能报销,工伤除外。

8、发票张数多的需用发票粘贴薄,由财务会计审核后,项目经理签字报销。

9、采购部购买固定资产、大型材料,必须向理事会打正式的申请报告,经理事会审批同意后,采购部才能购买,材料设备发票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报帐。

10、一切罚款,应该写明具体情况,并有人证明,经项目经理签字后,可报销50%,列为间接费用。

11、出租车车票,视具体情况报销。

12、费用报销的程序是:报销人收集原始单据→会计初步审核同意→项目经理签字同意→会计制凭证→出纳付款或会计制凭证冲帐。

13、不按有关规定执行报销程序的,一律不给予报销。14、报销金额,不能有任何人为涂改,涂改后的报销凭证,不能报销。

第四条 备用金及借款程序管理1、采购人员、对外联系业务人员等可借支备用金;每人借支累计总额具体规定为:项目经理、项目副经理1万元,其他人员视情况而定,可借支金额不超过5000元。

2、备用金借支程序:借款人申请→会计审核签署意见→项目经理签字同意→会计出凭证→出纳付款。

3、借款人必须在每年年底、或离职,对借款人未及时偿还的借支,财务部门有权扣工资偿还。

4、超过借支总额累计金额的,不能再次借支。

5、备用金使用过程中,1000元以内的经济活动可由项目部部门负责人签字负责,1000元以上的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,否则不给予报帐。

上述相关规定,若遇到特殊情况,可视具体情况,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,灵活变通处理。

第五条 支票领用管理1、为严格控制现金使用量,超过现金结算金额和范围的必须使用支票;特殊情况下,使用大金额现金结算,应事先征得财务部门的同意,并经项目经理同意后,方可进行现金支付。

财务部将拒绝支付一切,未经项目经理审批的,超过结算起点的大额现金。

2、各部门应在每月月底,将下月的用款计划送交财务部门,支票领用人凭借有效的用款计划填写支票领用单,经领导审批后领用,并同时登记《支票领用登记簿》。支票领用单上应注明所需金额上限,超出上限应通知财务部,否则财务部将通知银行,作废该份支票,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,由支票领用人完全承担。

3、支票存根应由收款人签字,并加盖印章,支票存根因故遗失,支票领用人应立即通知财务部,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,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,由支票领用人承担。

4、已用的支票在3天内必须办理有关冲帐手续,对无故拖延冲帐的按支票金额的5‰处以罚金,在当月工资中扣缴;特殊情况应向财务部说明。

5、未用的支票应在当日(最迟次日)退回财务部门,否则罚款500元;如果丢失支票,领用人必须立即报财务部门采取补救措施,并向项目经理写出书面报告,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支票领用人承担。

6、出纳开具支票,应填写收款人栏目。

7、支票领用人对所领用的支票的大小写金额、收款人名称等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差错负全责。

第六条、业务招待费和误餐费

  1、业务招待费仅限于招待与本项目有关的单位及个人。

  2、因办理项目组相关业务事项,发生的误餐费,可以报销。

  3、业务招待费和误餐费必须取得正式发票,并在发票后注明时间、经办人及证明人。

 4、业务招待费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报销,但发生业务招待费前应告知项目经理。其他人员一般情况不得报销业务招待费,若特殊情况需由部门负责人向项目经理反映审批后方可发生,报销程序按财务日常工作办法执行。

  5、业务招待过程中发生的无票支出,由项目经理同意后,财务统一办理。

  6、项目部各部门的业务招待费,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开支。第七条 车辆使用费和办公用品管理

  1、项目组的车辆,每月报销一次车辆使用费,跨月费用,不再报销,修车费用,金额使用权限参照备用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。同时必须附有加盖公章的“修理清单”作为附件。 车辆使用费需先由行政主管审核签字。

 2、办公用品,只能由行政办(或指定的专门人员)定点采购,每月结帐报销一次,并附采购清单,说明结帐时的折扣情况。

  3、贵重商品的采购,必须附有详细的“采购清单”,并由行政办负责领取登记工作,定期与财务核对实物帐。

第八条实施

1、本财务管理办法为试行办法,其未尽事项,最终解释权

属于项目组财务部。

2、本财务管理办法上报理事会审核、备案。

3、本财务管理办法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生效。

4、本办法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。